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、副厅长杨雪鸿介绍,今年,四川将对各市(州)政府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考核,对未通过考核的,按照国家要求,将以通报批评、约谈市(州)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、环评限批、扣减资金等方式实行问责。据介绍,今年在省政府对各市(州)政府、部门的政绩考核中改变了主要考核GDP的情况,增加了环保考核指标特别是空气质量指标的考核权重,注重发挥政绩考核的“指挥棒”作用。同时,对各市(州)政府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问责制。 关键词:2013年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5个城市未达标 据《2013年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》,2013年21个省控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为325天,比例为89.2%,与上年相比下降7.6%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有16个城市,5个城市为三级,未达标;与上年比较,二级城市减少3个,三级城市增加3个。攀枝花市二氧化硫超标,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超标。 21个省控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.034毫克/立方米,与上年相比下降5.6%;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.036毫克/立方米,比上年上升5.6%;全省21个省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.085毫克/立方米,比去年上升2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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